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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2-11-25

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325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湘教考通〔2022〕3号)的文件精神,为确保我校2022年单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长:龚声武

副组长:刘玉方李武初柒文英 吴铁平 张国辉

玉小冰

员:王铁生吴尚忠王 炎 毛 婵 周丽妤胡启蛟祝元明刘丽波彭 文 陈建中范岳柏黄栋良唐保华 刘桂林 杨 平 陈翼翔琛 罗碧华 石 洋

: 审定单独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录取规则等,确定考试方案,审核录取名单,监督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高校招生工作相关规定,确保公平公正、稳妥有效。统筹协调组织好招生、教务、学管、疫情防控、后勤服务、医疗卫生、安全保卫等部门工作,确保单招工作有序进行。

(二)领导小组下设录取综合工作、考试工作、疫情防控工作安全保卫工作、监察工作、财务工作、后勤保障工作、宣传工作、信息安全保障工作个办公室

1.录取综合工作办公室

任:刘玉方

副主任:周丽妤

员:高翔 欧阳钰 朱 彦 郭 凡 夏 荣

余海炼微 王泽佳

责:按相关规定制定招生计划,开展招生宣传,组织考生报名,严格按录取规则做好录取工作,办理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等。

2.考试工作办公室

任:玉小冰

副主任:王

员:曾晨曦司莉娜 李海霞何炎芬岚 廖杏元 胡佳丽段 琴 邓海莉翟牡丹

责:认真落实《2022年湖南省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文件要求,做好单独招生考试的命题、考务、试卷(答卷)保管、收发、监考、成绩统计等工作,严格按规定制定单独招生考试的组考方案,成立考试科目命题小组和评卷小组,实行岗位责任制,以保证考试正常实施。

3.疫情防控工作办公室

任:张国辉

副主任:刘丽波

员:总务处、学生工作处相关同志为办公室成员

责:负责向当地疫情联防联控机构报告,制定单独招生考试期间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负责单独招生考试期间疫情相关特殊情况联络、上报、处理,全力为广大考生创造放心的考试环境。

4.安全保卫工作办公室

任:刘玉方

副主任:胡启蛟

员:安全保卫处同志为办公室成员

责:负责做好单独招生相关工作的安全保卫,按照2022年湖南省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文件要求《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单招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科学制定单独招生考试的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妥善解决好考试期间的交通疏导和考生有序进出等相关问题,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5.监察工作办公室

任:柒文英

副主任:彭

员:王先敏林 波 杨 英

责: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的考试命题、考试组织、考试评卷等考试全过程进行安全保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报名、成绩录取等关键环节工作及工作人员进行全程监督,并及时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

6.财务工作办公室

任:吴铁平

副主任:蒋

员:陈晶 刘永亮 万 晨 李晓华 李静璇

责:负责单独招生工作的相关费用收取,做好微信支付报考费收取工作及录取考生的报到确认手续办理。

7.后勤保障工作办公室

任:吴铁平

副主任:祝元明刘丽波范岳柏

员:资产管理处总务处、图书馆相关同志为办公室成员

责:负责单独招生工作期间设施设备及应急物资的协调保障,做好考期间的供电、医疗、通讯环境及考生用餐后勤保障服务

8.宣传工作办公室

任:李武初

副主任:吴尚忠

员:张景贤彭 艳懿 校通讯社

责:负责单独招生工作的宣传,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做好考录期间的疫情防控宣传及学校招生录取政策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诚信教育,主动宣传引导,积极开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及时发布宣传报道。

9.信息安全保障办公室

任:玉小冰

副主任:陈建中

员:廖 珊 任登泉 滕 刚

责:负责保障单独招生期间网络畅通,招生信息安全,各系统正常运行。

二、招生对象

符合湖南省2022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人员均可报名我校单独招生。

三、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组别

专业名称

学制

计划数

学费(元/年)

专业组一

工程测量技术

三年

150

5060

国土空间规划与测绘

三年

60

4600

测绘地理信息技术

三年

60

4600

环境地质工程

三年

100

4600

地质调查与矿产普查

三年

35

5060

钻探工程技术

三年

35

4600

岩土工程技术

三年

100

4600

宝玉石鉴定与加工

三年

100

4600

软件技术(高级软件工程师方向)

三年

160

7800

软件技术(移动应用软件开发方向)

三年

40

4600

大数据技术

三年

50

4600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智能硬件工程技术方向)

三年

100

4600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自动化控制方向)

三年

20

4600

计算机应用技术

三年

40

4600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三年

60

4600

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

三年

80

4600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

三年

135

4600

工程造价

三年

80

5060

建设工程管理

三年

110

4600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三年

70

4600

建筑经济信息化管理

三年

80

4600

大数据与会计

三年

110

3500

市场营销

三年

120

3500

国际经济与贸易

三年

60

3500

现代物流管理

三年

60

3500

旅游管理

三年

120

4600

应用英语

三年

45

3200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三年

85

5060

专业组二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三年

130

7500

建筑室内设计

三年

65

7500

环境艺术设计

三年

70

7500

动漫制作技术

三年

35

6000

专业组三

建筑工程技术

三年

215

5060

退役军人

三年 

20

总计

2800

实际收费按2022年湖南省发改委核定标准执行。软件技术和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开设有校企合作班,学生进校后如有需求,可自愿报名。

退役军人考生招生计划20人,专业由考生在上述专业中任选。

四、报考方式

1.考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s://ks.hneao.cn)或“潇湘高考”APP(通过手机自带应用商店或考生综合信息平台首页下载APP)填报报考信息。

2.填报志愿时间:3月7日08:00--3月14日17:30。

3.专业志愿设置:填报我校志愿的应、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退役军人考生允许在专业组一、二、三中任选2个专业进行填报,并表明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在所有专业内调剂);因中职考生各专业大类职业技能测试内容不相同,中职考生只允许在一个专业组内选择2个专业进行填报,并表明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同一组内专业调剂)。在报名系统中多填专业视为无效。

4.资格证明材料提交:在我校招生网通知公告栏中下载《湖南省2022年高职单招报名身份审核表(退役军人)》,按要求办理有关手续后将证明材料提供给我校进行认定,确认资格后考生方可填报退役军人类别的志愿专业。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的考生以普通高中往届生或同等学历人员身份报考,不能享受免文化成绩测试的政策。提供虚假资料的,我校将及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退役军人考生的资格证明材料由考生在2022年3月4日交至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招生就业处办公室。

5.报名及考试费:80元/人。收费标准按湘发改价费〔2016〕668号、湘发改价费〔2017〕915号文件执行。

考生志愿填报截止后可通过微信支付方式自助缴纳报名费,缴费时间:3月15-16日(截止至23:59),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学校官网。网址:www.hngczy.cn

无法通过自助方式完成缴费的考生,可于2022年3月15日-16日工作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学校办公楼108办公室现场办理

6.自助打印准考证时间:3月22日-23日。

无法通过自助方式打印准考证的考生,可于3月23日9:0012:00、14:0016:0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我校招生就业处(学校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现场办理。

五、命题、组考与评卷

我校将本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相关规定,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单独招生考试的命题、组考与评卷工作。

参加我校今年单独招生的湖南考生分为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应、往届)、中职毕业生(含应、往届)、退役军人。考试大纲将公布在我校单独招生网。

1.所有考生都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心理测试、职业技能测试。应届普通高中考生(有学考成绩的)和退役军人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其他人员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没有学考成绩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必须按照往届毕业生的要求进行文化考试,并按往届毕业生类别进行录取。

2.考试内容:心理测试(不计分,作为参考依据)+文化素质测试100分+职业技能测试100分,总分200分。

1)心理测试:主要是对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的初步评价,采用心理测试量表进行测试。

2)文化素质测试:对于中职类考生、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和同等学力考生,由我校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及高中教育阶段语文、数学、英语等基础科目知识等有关内容单独组织闭卷考试。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语、数、外三科原始成绩之和除以3,补考成绩不算)折算成100分为文化素质测试成绩。

3)职业技能测试:我校将按普通高中考生和中职考生类别进行测试。普通高中考生和同等学力考生,重点对学生的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及有关基础知识内容等进行考察;对中职类考生,按照对口升学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及相关专业的特色,分专业组对学生职业技能情况进行考察或实践操作测试,不同专业组考试内容不同,依据专业组内招生专业人才选拔培养要求进行测试;对于退役军人,进行职业技能考察或职业适应性考察。

3.考试时间:3月24日-25日(特殊情况另行通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心理测试+职业技能测试

8:00-17:00

文化考试

8:00-17:00

4.考试地点: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内,具体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5.命题:由学校考试工作办公室负责,教务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各二级院部进行统一命题,各二级院部院长(主任)协助完成此项工作。

6.保密措施:学校纪检监察全程监督,本次命题聘请相关教师参加,制卷时由监察工作办公室全程负责监督并严格保密,保密人员应该对试卷保密绝对负责,在严格的监督之下完成制卷工作。试卷制好后,分考场装入试卷袋密封,试卷存入保密室,由专人24小时值班看管。
7.组考:由教务处负责按国考要求制定具体的组考方案,根据报考人数合理安排考场并组织有序考试,相关二级学院配合实施。

8.评卷:由教务处组织相关专家参照湖南省普通高考评卷工作有关要求进行。实行责任制,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六、录取规则

1.根据国家高职扩招及退役军人工作有关精神,退役军人考生可免予文化素质测试,按普通高中考生类别参加职业技能测试,依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根据教育部政策规定,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中职在校生;在校学习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及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可免试录取到我校对口专业就读(考生如需跨专业,不能享受免试政策)。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须携带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在2022年3月7日-14日交至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招生就业处办公室,经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可免试录取,免试录取的考生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奖助学、毕业证发放等方面均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相同。

3.我校按志愿优先的顺序进行录取。优先录取填报我校为第一志愿学校的考生,当专业招生人数不满时方可录取填报我校为第二志愿学校的考生。

4.按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优先原则,根据一志愿一专业报名人数,按专业计划数除以该专业参考总人数再乘以各类别参考人数的计算公式列出应届普高生、往届普高生和中职生的各专业实际录取计划数。

5.根据各专业录取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满为止。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应、往届)填报的第一专业计划数已满,则根据考生报考的第二专业进行录取,专业服从调剂未被录取的考生,按成绩高低和各专业剩余计划在所有专业组内进行调剂录取。中职考生(含应、往届)填报的第一专业计划数已满,则根据考生报考的第二专业进行录取,专业服从调剂未被录取的考生,按成绩高低和各专业剩余计划在同一专业组内进行调剂录取。

6.总成绩相同时,普通高中考生(含应、往届)则按语文、数学、英语的成绩顺序依次排列,中职考生(含应、往届)按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的成绩依次排列。

7.我校将通过官网(http://www.hngczy.cn/)发布单独招生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确认就读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确认就读手续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8.拟录取考生确认就读意向后,未录满的专业空余计划,将在学校官网公布缺额专业和计划,填报我校志愿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学校官网进行补录报名,重新填报一个专业志愿,再按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补录,如仍有缺额计划不再进行单招补录取。

10.录取流程:录取工作办公室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学生办理确认就读手续--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发放录取通知书。

11.已被我校正式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与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当年统一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与录取。

12.我校录取工作办公室于4月5日前向省教育考试院报送所有参加单招测试考生的各类成绩信息与拟录取考生信息,根据上级审批结果时间公布正式录取名单。

八、新生报到与资格审查

1.单招录取的学生不能转学。

2.学校对新生入学设有“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持乡(镇)以上人民政府证明向学校学生工作部申请办理学费缓交手续,并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3.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4.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学生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5.单招新生与经高考录取的其他新生同时开学;经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收费标准、编班、日常教学管理、专升本、毕业文凭和就业服务等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完全一致。

6.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按国家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与身体复检。对复查(复检、复试)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监督机制

1.单独招生工作在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2.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及时受理并查处单招过程中的违纪违规问题的投诉和举报。举报电话:0731-84095297;举报邮箱:gczyjw@163.com。

3.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从严查处。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我校高职单招工作进行监督。

4.我校高职单招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没有举办所谓的考前“辅导班”“培训班”,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单招合作。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校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请及时报警。

十、其他

1.本方案若有与国家和上级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2.请考生及时关注了解学校官网公布的单独招生考试期间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其他要求。

3.本方案由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4.学校单独招生工作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长沙市万家丽北路水渡河路100号

邮政编码:410151

联系部门:招生就业处

联系电话:0731-84095317、84095378、84095386

学校网址:www.hngczy.cn

电子邮箱:hngczy_zs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