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为贯彻落实省委“三高四新”战略和服务“水安全”战略,培养更多的高级技术技能人才,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一)通过实行“学校组织考试考核,自主择优录取”的方式,择优选拔适合在高职院校相关专业学习、在某些方面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高、招得进、下得去、留得住的优秀人才。
(二)单独招生选拔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学校设置单独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周柏林
副组长:周时梁、熊建文、李付亮、熊见红、荣革
成员:周召梅、罗恩华、李云凌、杨敏、周华、王明、向志军、杨舟、陈邵锋、张俊、易丛阳
领导小组下设疫情防控及后勤保障组、宣传接待组、考务组、招生录取组、财务组、安全保卫组、纪检监察组等七个组(各组工作分工附后)。
三、招生对象
(一)取得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资格的普高考生(简称普高生)。
(二)取得2022年湖南省对口招生考试资格的中职毕业考生(简称中职生)。
四、体育特长生报名条件
(一)符合高考报名条件并已报名参加我省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的篮球、乒乓球、羽毛球、健美操、田径特长考生。
(二)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无伤病,年龄不超过22周岁(2000年1月1日(含)后出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
1.近四年取得二级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的特长生;
2.获得市级及以上团体或单项比赛前八名的特长生;
3.获得县、区级团体或单项比赛前三名的特长生;
注:团体或单项比赛由县、区及以上人民政府或主管教育部门主办。
五、体育特长生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后,在3月15日下午17点前考生需携带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技术等级资格证书、比赛获奖证书、比赛秩序册、成绩册等资料原件到学校基础课部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能参加考试,未通过资格审查和逾期未交考生视为普通考生参与相应考试及录取。
(二)新生入校3个月内,我校将对新生进行专业复查。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六、艺术特长生报名条件
(一)符合高考报名条件并已报名参加我省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的声乐、舞蹈、播音主持、美术特长考生。
(二)因用人单位反馈,报考舞蹈、播音主持类的男生净身高低于170厘米、女生净身高低于160厘米请谨慎报考。
(三)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报考艺术类特长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2000年1月1日(含)后出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
1. 2022年艺术类招生全省统一考试成绩在120分(含)以上;
2.获得业余专业考级五级及以上证书的特长生;
3.个人或团体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艺术比赛获得市级及以上奖项的考生。
七、艺术特长生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后,在3月15日下午17点前考生需携带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艺术等级考试证书、比赛获奖证书、艺考成绩单等资料原件到学校团委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能参加考试,未通过资格审查和逾期未交考生视为普通考生参与相应考试及录取。
(二)新生入校3个月内,学校将对新生进行专业复查。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八、退役军人资格审查
报考了我校单招的退役军人考生,需在3月6日下午17点前将户籍所在地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资格审核通过的材料、退伍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交学校武装部,未通过资格审查和逾期未交考生视为普通考生参与相应考试及录取。
九、免试生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政策规定,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今年高考报名条件的中职在校生在校学习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及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且获奖的技能竞赛的专业大类和我校专业对口,可免试入学就读我校对口专业,考生如需跨专业大类,不能享受免试政策。符合条件考生请在3月15日下午17点前将免试生报名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交学校教务处,免试生报名登记表在学校招生网上下载,未通过资格审查和逾期未交考生视为普通考生参与相应考试及录取。
十、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序号
|
专业名称
|
专业所属大类
|
拟招生人数
|
1
|
水利工程
|
专业组一
(建筑类)
|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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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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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
140
|
3
|
水利水电工程技术
|
70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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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智能管理
|
90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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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智能管理(北斗安全监测技术)
|
60
|
6
|
工程造价(水利方向)
|
50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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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政水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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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8
|
水土保持技术
|
25
|
9
|
无人机测绘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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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
10
|
建筑工程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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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
|
11
|
室内艺术设计
|
30
|
12
|
建筑工程技术
(建筑模型数字技术方向)
|
60
|
13
|
工程造价
|
120
|
14
|
给排水工程技术
|
30
|
15
|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
|
60
|
16
|
测绘工程技术
|
60
|
17
|
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
|
专业组二
(电工电子机电类)
|
180
|
18
|
水电站与电力网技术
|
40
|
19
|
供用电技术
|
75
|
20
|
光伏工程技术
|
35
|
21
|
风力发电工程技术
|
35
|
22
|
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
|
35
|
23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110
|
24
|
大数据与会计
|
专业组三
(财会商贸类)
|
180
|
25
|
资产评估与管理
|
60
|
26
|
跨境电子商务
|
50
|
27
|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
55
|
28
|
大数据技术
|
专业组四
(计算机类)
|
65
|
29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35
|
30
|
所有招生专业
|
体育、艺术特长生
|
20
|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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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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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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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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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
|
注:体育、艺术类特长生计划20人、退役军人计划30人,所有专业都可填报。其中计划招生篮球6人、田径6人,健美操2人,羽毛球1人,乒乓球1人,声乐1人、舞蹈1人、播音主持1人、美术1人。
十一、报名办法
(一)考生请于3月7日-3月14日下午17:30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https://ks.hneao.cn)或潇湘高考APP填报报名信息,学校代码4755。
(二)专业志愿填报:报考我校考生一、二个专业志愿有效(多填后面专业志愿无效)。
(三)因中职考生各专业大类职业技能测试内容不相同,中职考生只允许在同一专业组内选择2个专业进行填报,并表明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同一组内专业调剂),如考生跨专业组填报,只认可考生第一个专业志愿,第二个无效专业。
(四)报名收费:报名费按照省物价局文件标准为80元/人。考生单招报名成功后,于3月15日下午17点前在湖南水电职院招生就业微信公众号(hnsdzyzj)上自行缴费(不接受现场缴费),未按时缴费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我校单招考试资格。
(五)准考证发放:缴费成功的考生于3月19-20日在湖南水电职院招生就业微信公众号(hnsdzyzj)核对考生信息、打印准考证。
十二、考试办法
考试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与监督下进行,由学校自主命题,自行组织考试,考试时间为2022年3月21-22日,采取“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考试方式,总分450分。
十三、录取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分数线由我院自行划定,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结合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体育、艺术专项技能测试)成绩,择优确定单独招生的录取名单。
(一)录取办法:
1.按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优先原则,根据一志愿报名人数,按第一专业计划数除以该专业报名总人数再乘以各类别报名人数的计算公式列出应届普高生、往届普高生和中职生的各专业实际录取计划数。例如,某专业招生计划共100人,如应届普高生、往届普高生、中职生一志愿分别报名200、100、100人,则各类考生实际招生计划分别为50、25、25人,保证各类别录取率基本一致。
2.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情况,录取前在学校招生网上公布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合格线,低于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缺考一门的考生不予录取。优先录取填报我校为第一志愿学校的考生。
3.总成绩相同时,应届普高考生则按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依次排列,如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再相同,则再按数学、语文、英语的成绩顺序依次排列;往届普高生、体育艺术特长生及中职考生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依次排列,如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再相同,则再按数学、语文、英语的成绩顺序依次排列。
4.专业志愿优先,各专业录取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满为止。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应、往届)填报的第一专业计划数已满,则根据考生报考的第二专业进行录取,若第二专业也无法满足,根据考生成绩高低,服从调剂的考生在所有专业组内进行调剂录取。中职考生(含应、往届)填报的第一专业计划数已满,则根据考生报考的第二专业进行录取,若第二专业也无法满足,根据考生成绩高低,服从调剂的考生在对应专业组内进行调剂录取。
5.体育、艺术类按各项招生计划,分类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名单由基础课部和校团委根据录取规则提供。
6.退役军人单列计划、不分专业,按照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进行录取。
7.有免试资格的技能获奖考生,资格审查合格后,录取到对口相关专业就读,录取名单由教务处提供。
(二)录取程序:单独招生拟录取分数线及录取考生名单,将于3月30日开始分批次在我校招生网公示。公示期间有异议需退档考生必须将退档申请、身份证、准考证送达或传真到学校招生就业处办公室。公示结束后我院将拟录取结果上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确定正式录取名单,并寄发录取通知书。已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
十四、监督机制
(一)单独招生工作在学校单独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自觉接受上级领导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监督电话:0731-84073667。
(二)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依规上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五、咨询及其它相关事宜
(一)咨询:
招生就业处0731—84081345、84073248、84073612
基础课部18569521143
校团委0731-84073528
武装部0731-84075504
教务处0731-84080372
传真0731—84073248、84073612
学校招生网:http://www.hnslsdxy.com/zsw/
(二)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开学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信息为准。
(三)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以及身体健康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四)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考、高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五)按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单独招生考生被我院录取后,不得转校学习,特殊情况考生可在本校单独招生专业大类范围内按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转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