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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实施方案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2-11-27

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单独招生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 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 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 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18号)要求2021年我校继续开展单独招生。现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建强 廖晓燕

副组长:何文波 阳荣初

成 员:左泽文 李建光 杨卫东 何建新 吴元清

成 强 谭 进 刘 勇 张加良 杨德良

汪石果 孙丽红 张普强 赵刘 佳

刘 晖 许 静 许文湘 郭 飏 周 频

(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其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刘 勇

成 员:马伟军 曾宪军 赵立无 唐金玉 曹咏平

(三)单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

1.纪检监察组

组 长:张加良

成 员:周 聪 谢超伦

负责对单招工作的监督检查,全程监督考试、录取等关键环节,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发现问题,及时严肃处理相关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负责对全校教职工在微信朋友圈推送招生简章的统计。

2.职业技能测试一组(综合素质测评组)

组 长:刘 勇

副组长:马伟军

成 员:随机抽取

职 责:负责综合素质评价及全程录像。

3.职业技能测试二组(心理测试组)

组 长:汪石果

成 员:郭泽峰 陈可人 赵 璇

职 责:负责心理健康测试评价。

4.文化素质测试组

组 长:杨德良 刘 佳

副组长:高力勋

成 员:随机抽取

职 责:负责文化考试评价及全程录像。

5.艺术体育测试组

组 长:周 频 赵 曦

成 员:从专业教师中随机抽取

职 责:负责艺术、体育特长生测试评价及全程录像。

6.宣传报道组

组 长:谭 进

成 员:龙婷婷 曹 昭

职 责:负责单招考试期间校门横幅及护理楼电子显示屏字幕制作、单招工作宣传报道等工作。

7.财务工作组

组 长:孙丽红

成 员:魏有焕 计财处相关人员

职 责:负责考生考试费微信支付收缴与核验等。

8.卫生健康服务组

组 长:成 强 邓胜林 刘 晖

成 员:附属医院和临床学院相关人员

职 责:负责单招考试期间疫情防控与处置,制订单招组考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组织对考务人员、考生及陪考人员体温检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送附属医院隔离区。

9.后勤保障组

组 长:张普强

成 员:张淼波 彭 懿

职 责:负责单招考试期间的水电和校园卫生,报名场地、考生休息场地安排及考生用餐安排。

10.安全保卫组

组 长:赵 闽

成 员:保卫处工作人员、派出所民警及保安

职 责:负责单招考试期间安全维稳工作,制定单招工作安全保卫应急预案,重点是单招考生来校本部考试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好考试期间车辆和人员疏导,面试场地安保工作、文化考试安保和监控值班人员安排。

二、2021年单招专业、学制、计划及学费标准

二级学院

招生专业

学制

招生计划

学费标准

护理学院

护理

三年

200

5460元/年

护理(康复护理方向)

三年

220

5460元/年

护理(老年护理方向)

三年

120

5460元/年

护理(口腔护理方向)

三年

50

5460元/年

助产

三年

40

5460元/年

预防医学

三年

40

5460元/年

临床学院

医学美容技术

三年

80

5460元/年

口腔医学技术

三年

80

5460元/年

眼视光技术

三年

80

5460元/年

医技学院

康复治疗技术

三年

130

5460元/年

药学

三年

260

5460元/年

医学检验技术

三年

200

5460元/年

中药学

三年

50

5460元/年

医管学院

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

三年

120

5460元/年

智能医疗装备技术

三年

120

5460元/年

医学影像技术

三年

150

5460元/年

卫生信息管理

三年

40

5460元/年

老年保健与管理

三年

120

5460元/年

注:1.助产专业限招女生。2.老年保健与管理、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智能医疗装备技术等三个专业含社会人员招生计划分别为20个、10个、10个。

三、考生报考及相关事项

1.报考对象:符合高考报名条件并已报名参加我省2021年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的考生。对于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尚未参加高考报名的人员可在3月1日至3月5日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办理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2.报名方式:考生登录湖南省高考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考生版)(http://www.hneao.cn/ks)或“潇 湘高考”APP(通过苹果应用商店、腾讯应用宝、华为应用商店 或“考生综合信息平台”首页下载APP)填报报考信息。登录用户名与密码为考生高考报名时报名号与填报高考报名信息时设置的登录密码。

3.高职单招网上报名时间:3月8日至3月16日。

4.院校志愿填报:单招报考设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考生报名时可选择时间不冲突的1-2所院校报考。

5.专业填报要求:考生填报专业志愿与网上报名同时进行。每个考生至少选择一个专业进行报名。

6.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企业在岗人员等五类人员须到相关部门进行身份认定或资格审核。不能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考生只能以普通往届生身份报考。

四、测试与选拔

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实行分类别、分专业考试入学,统一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要求组织,两项权重值为:文化素质测评成绩占50%,职业技能测试(含综合素质测评、心理测试)成绩占50%(艺体特长生单列)。考试类别及考试方式如下:

(一)考生类别及考试范畴

1.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

(1)文化水平考试成绩直接使用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语数英三科成绩),不再组织考试;

(2)学校组织若干测试组进行职业技能测试,每组3人,总分100分。测试具体内容为:考生自我介绍、对所报专业的认知、随机抽题回答、心理测试等。

2.往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中职对口考生

该两类考生采用相同考试方式,但分类组考、分类录取。

(1)文化素质测试:采用闭卷机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分值分别为50分、30分、20分,合计100分。命题内容依据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考试时间共90分钟。

(2)学校组织若干测试组进行职业技能测试,每组评委3人,总分100分。综合素质测试具体内容为:考生自我介绍、对所报专业的认知、随机抽题回答、心理测试等。

3.社会人员考生

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和企业在岗人员免予文化考试,只参加综合素质测试。

4.艺术、体育特长生

学校招收舞蹈、声乐、播音主持、表演等艺术特长生10人和篮球(男女)、乒乓球、羽毛球、排球(男女)、健美操或啦啦操或体育舞蹈、田径、武术、跆拳道等项目的体育特长生15人,艺术、体育特长生均需要参加综合素质测评、文化考试和专业测试。(专业测试详见《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艺体特长生招生录取办法》)

(二)测试时间、地点安排

综合素质测试与文化水平考试时间为3月21日。所有填报我校志愿的单招考生于3月21日到校本部参加考试报名、提交资料、核验考试费缴纳和参加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我校网站上公布。测试前要求每位考生提供以下材料:考生携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考生信息表》;③考试费微信支付缴费凭证。

五、录取原则与政策

1.录取原则: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按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分考生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计分办法:

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之和作为考生文化素质成绩,占50%;职业技能测试(含综合素质测评80%、心理测试20%)成绩占50%,两项之和为总分。

往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和中职对口考生:文化素质成绩占50%,职业技能测试(含综合素质测评80%、心理测试20%)成绩占50%,两项之和为总分。

社会考生:只进行职业技能测试,按成绩与专业计划录取。

艺术、体育特长生考生:职业技能测评成绩占20%,文化素质成绩占30%,专业测试成绩占50%计算考生总成绩,按照项目类别与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3.优先录取填报我校为第一志愿的考生。同一类别考生中,专业确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总分分类别、分专业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确定预录取名单。

4.第一批正式录取的考生人数未达到我校单独招生计划数,我校将从同一类别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顺序替补录取考生。

5.获得省级技能竞赛、黄炎培创业规划大赛一等奖及以上且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免试推荐录取,获得省级其它竞赛获奖考生,同等条件优先录取;已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的中职对口考生,优先录取至护理类专业。

6.各类别录取分数线和拟录取名单在我校校园网上向社会公示五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由省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后,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7.已被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2021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未被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2021年高考或其他形式的高考录取。

8.根据省教育厅规定,通过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转学,原则上不得转专业。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须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在我校2021年单招专业范围内转换。

9.被我校预录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诚信协议书》,通过确认后,我校将在网上公示录取名单,发放预录通知书。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处理。

六、日程安排

时间

工 作 内 容

2月5日

2021年单招工作实施方案和招生简章报送教育厅审核。

3月5日

登录湖南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院校版),设置好招生专业、计划等信息,经考试院审核确认后开通报名系统。

3月8日-16日

考生网上报名。

3月17日-21日

已报名考生通过微信方式缴纳80元考试费。

3月21日

1.凭自行打印的《考生信息表》来校进行体温检测;2.核验考生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3.领取《考生须知》和考生标示;4.所有考生凭身份证和《考生信息表》参加职业技能测试(具体地点见校内招生宣传栏);5.往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和中职对口考生参加文化素质考试(考试地点见校内招生宣传栏);6.核验考生省级技能竞赛、护士资格证、艺体特长生等证书;7.个别未办理微信缴费手续或未打印《考生信息表》的考生,可现场办理。

3月23日

在网上公布拟录取名单。

3月23日-27日

签订《诚信协议书》,办理预录取确认手续,发放预录取通知书。

3月28日

网上公示第一批单招录取名单。

3月28日-4月2日

补录确认,网上公示第二批单招录取名单。

4月2日

所有参考学生成绩和拟录取考生信息报送省考试院审核备案。

4月6日-8日

下载一志愿参考考生信息,并完成录退确认操作。

4月9日-10日

下载二志愿参考考生信息,并完成录退确认操作。

4月10日

报送单招录取情况,完成单招录取工作。《录取通知书》与统招录取考生同批寄送。

七、督导检查

1.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拨、公开透明的原则,实行阳光招生,学校纪检部门对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自觉接受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督导与检查和社会的监督。学校设立投诉举报电话:0731-58519003。

2.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八、相关事项

1.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享受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统一于2021年9月入学。

2.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3.新生入学后,对身体有疾病的考生,我校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执行。

九、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学校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双拥中路

招生录取咨询:(0731)5851912358519121

专业详情咨询:(0731)58519045(护理学院)
55570157(临床学院)
58519070(医技学院)
58519035(医管学院)
工作QQ:640892082

学院网址:http://www.xtzy.com.

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2月27日

附件:

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艺术、体育特长生单独招生录取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我省单独招生政策,充分实施素质教育,培养特色鲜明的高职高专人才,营造积极健康的校园文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校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录取办法。

二、招生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坚持择优录取的原则; 坚持“宁缺勿滥、可持续发展”原则。

三、招生项目及计划

1.体育特长生

(1)招收篮球(男女)、乒乓球、羽毛球、排球(男女)、健美操或啦啦操或体育舞蹈、田径、武术、跆拳道等项目的体育特长生,招生总计划15人,每位考生限报一项特长。

(2)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湖南省2021年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无伤病,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9年1月1日后出生),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均可报名:

  1. 近三年取得国家三级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

  2. 省级单项比赛前八名、团体比赛前六名;

  3. 市级单项比赛前六名、团体比赛前四名。

2.艺术特长生

(1)招收舞蹈、声乐、播音主持、表演的艺术特长生,招生总计划10人,每位考生限报一项特长。

(2)报考条件

①报名参加湖南省2021年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并有舞蹈(民族、古典、拉丁、爵士)、声乐(美声、民族)、播音主持、表演等特长,并参加全省专业联考取得合格的特长生;

②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无伤病,女生158CM(含)以上,男生170CM(含)以上,年龄不超过22周岁的考生(1999年1月1日后出生);

③考生需自行准备一段3-5分钟、能体现考生所报专业特长的作品,演出服装、道具、音乐、乐器(除钢琴外)需自备。

  1. 特长要求:参加2021年全省专业联考、成绩155分以

    上并取得合格证的特长生。

四、报名流程及测试安排

1.3月8日--3月16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直接登录湖南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考生版)http://www.hneao.cn/ks/)进行网上报名。

2.3月21日前,考生可通过学院微信公众号自助缴费并自助打印准考证。无法完成自助缴费、打印准考证的考生可在3月21日来校现场办理。

3.3月21日上午8:30-11:30,考生填写艺术、体育特长生登记表并提交、审核报名材料(包括身份证及相关比赛成绩证书、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

4.3月21日下午在学校本部参加考试(详见准考证安排),专业测试的内容及标准见附件。单招对象为符合高考报名条件并已报名参加我省2021年高考(含职高对口招生考试)的考生,且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5.我校艺术、体育单招考生分为两个类别:一类考生为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应届高中毕业生,参加专业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评,不需参加文化考试;二类考生为无学业水平考试统考成绩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往届高中毕业生、应往届职中、技校毕业生等,须参加专业测试、综合素质测评和文化考试。

五、录取办法

1.艺术、体育特长生录取办法: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占20%,文化考试成绩占30%,专业测试成绩占50%计算考生总成绩,按照项目类别与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2.已被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1年统一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已录取学生不得转校学习。

3.预录取名单在学校招生网公示5天,公示结束后将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4.新生入校3个月内,我校将对新生进行专业复查,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艺术、体育特长生优惠政策

1.艺体特长生录取后,可任选单招开放专业。

2.每年在参加主管部门组织的体育类、艺术类竞赛中获得名次的学生,根据名次给予一定奖励等(按照学校规定执行)。

七、注意事项

1.考生往返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体育考生请自备球拍、运动鞋和运动服;艺术考生请自备演出服、乐器及其他相关道具(钢琴除外,学校提供)。

八、本招生录取办法最终解释权属于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