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制大专:舞蹈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大专层次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系统地掌握舞蹈教育的基本理论和突出的舞蹈表现技能,具备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具有现代教育理念、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一定的人文素养。能胜任小学舞蹈课程与教学研究的教师和教学管理工作者。同时也可在艺术团体、文化单位从事舞蹈教育及表演工作。
二、基本要求
(一)综合素质
1.思想政治素质: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
2.职业素质:热爱基础教育事业,具有正确的学生观、教师观、教育观和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具有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奉献社会的精神和严谨求实的作风;具有从事教育教学活动所必需的基本能力以及管理和创新素质;具有较强的自身专业发展能力。
3.人文素养与科学素质:具有较为宽阔的视野,具有扎实的艺术类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够在小学、舞蹈培训机构、群文教育从事舞蹈教学工作。具备健康、高雅的审美情趣和正确的审美观点、较强的审美能力,个性鲜明、学有所长。
4.身心素质:具有一定的体育运动和生理卫生知识,养成良好的锻炼身体、讲究卫生的习惯,掌握一定的运动技能,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具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具有坚韧不拔的毅力、积极乐观的态度、良好的人际关系、健全的人格品质。
5.具有认识美、欣赏美、表现美、创造美的基本素养,树立以美育人的从教信念。
(二)基本知识、能力及素质
1.具有良好的普通话口语表达能力;
2.具有良好的能够从事小学或幼儿园、社会儿童培训机构舞蹈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学和教育研究的能力以及从事群文舞蹈教育表演的能力。
3.具备利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制作教学课件、使用多媒体设备组织教学的基本能力;
4.具有学科课外活动组织、辅导能力和担任班主任工作的能力;
5.具有教育调查研究与科研创新的能力。
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常德 公办
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郴州 公办
长沙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长沙 公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