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 年高职(高专)院校单招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0〕83号)精神,统筹做好疫情期间单独招生(以下简称单招)各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确保安全”的原则,通过自主择优录取的方式,选拔在某些方面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较高的适合在我院相关专业学习的优秀人才,为建设法治湖南、平安湖南服务。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以李梓楠院长为组长、肖健平副院长、罗旭副院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在湖南省教育厅和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指导和监督下,研究决定单招考试、录取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6个工作小组,分别负责相关工作:
1、招生录取组:招就处牵头,负责单招宣传、报名、考生信息核准、考生资格审查与信息公布、考生成绩汇总、提交拟录取名单、办理正式录取手续与信息公布、发放录取通知书等相关工作。
2、考务组:教务处牵头,负责笔试命题、制卷、保密,考场布置、组织考试,阅卷、评分,汇总文化测试成绩,负责面试、特长测试的题目设计制作、标准制定,工作流程设计,组织面试、特长测试。
3、后勤保障组:防控办牵头,院办、后勤处、团委参与,负责单招考试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考场消毒、接待服务、媒体应对、信息推送、广播宣传、校园卫生、医疗、考生饮食和录取期间的水电网络保障等工作。
4、收费组:计财处牵头,负责所有考生考试费收取和单招组考经费保障等工作。
5、纪检监督组:纪检监察室牵头,负责招生考试录取全过程的纪检监督,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6、安全保卫组:保卫处牵头,学生处参与,负责进校体温测量、考试期间的在校学生管理、安全保卫、车辆停放等工作。
三、招生对象及条件
1、单招对象为符合高考报名条件并已报名参加我省2020年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的考生。
2、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
四、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2020年单招共设置11个专业,招生计划800名。若单招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入湖南省普通高考招生计划。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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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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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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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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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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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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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对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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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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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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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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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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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对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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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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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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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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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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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对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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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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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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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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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警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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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对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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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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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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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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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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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对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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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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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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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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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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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对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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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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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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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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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工程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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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对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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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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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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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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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信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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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对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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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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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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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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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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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对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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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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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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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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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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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对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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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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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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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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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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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对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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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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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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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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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报名办法
1.考生在5月6日-5月18日登陆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网上报名系统http://www.hneao.cn/ks/报名,须正确填写的个人信息,包括考生号、身份证号、姓名。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可选择两个专业志愿,并注明是否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录取。
2.缴费和准考证打印: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经物价局核准,考生需在5月25日之前通过我院微信公众平台缴纳报名考试费80元/人,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流程详见学院招生网)
六、考试办法
单招考试工作由学院自主命题,自行组织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体育类特长生还须参加技能测试。由学院制定考试办法,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1.考试科目:采取笔试+面试的模式,体育特长生还需进行特长测试。普高生(含往届生)和中职生(含往届生和社会考生)总分500分,体育特长生总分为600分。
(1)笔试:分值300分,主要考查高中教育阶段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基础知识,采用闭卷笔试形式。
(2)面试:分值200分,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对学生的专业兴趣、专业取向、个人爱好、文体特长、职业潜能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对学生进行心理素质测试。
(3)体育特长测试:分值100分。主要测试考生专业基本素质和专业特长。
2.考试时间:2020年5月30-31日(周六、周日)。
(1)体育特长测试:5月30日8:30-11:30。对象为申请参加武术套路、散打、跆拳道、田径、健美操、足球和篮球特长测试的考生,先到学院招生办集合分组,再统一组织测试。
(2)笔试:5月31日8:30-11:30。
(3)面试:5月31日13:30-17:00。
3.考试地点: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崇学楼(长沙市芙蓉区远大二路1069号),技能测试地点:学院各训练场。
4.考生须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0年单招考试准考证按规定的考试时间到学院参加考试,逾期将取消考试资格。
七、录取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院组织录取,录取分数线由我院自行划定,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结合考生笔试、面试和技能测试总成绩,按志愿顺序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1.录取办法:(1)根据普高生(含往届生)、中职生(含往届生和社会考生)、体育特长生各类别考生志愿顺序,依照考生笔试、面试和特长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相同比例(招生计划÷参考人数×该类别参考人数)分类录取,录满为止。(2)对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将从服从志愿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进行调剂。(3)学院优先录取报考我院一志愿考生,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按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二志愿考生。
2.录取程序:单招拟录取考生名单,将于6月5日-6月11日在我院招生网和微信平台公示。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结果上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备案。确认录取的学生不能参加2020年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
八、工作要求
1.单招工作在学院单招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自觉接受上级领导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2.凡在单招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3、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并在当地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的指导下切实做好人员排查、考试场所安排、卫生消毒等工作,确保考生、家长和考试工作人员的安全。要将本校单招考试有关工作情况及时向当地教育、公安、卫生疾控、考试招生等部门报备,加强沟通协调。
九、相关事宜
1.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统一于2020年10月入学。
2.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以及身体健康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3.考生被我院单招专业正式录取后,不得转入其他学校,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须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在我院2020年单招专业范围内转换。
十、本方案由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与就业创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