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卫生职业学院
2022年单独招生录取
规则
录取规则
第二十九条根据国家高职扩招及退役军人工作有关精神,退役军人考生可免予文化素质测试,按普通高中考生类别参加职业技能测试,依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三十条根据教育部政策规定,已参加湖南省2022年高考报名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在校学习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及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可免试录取到我校对口专业就读(考生如需跨专业,不能享受免试政策)。详见我校招生网《长沙卫生职业学院2022年中职毕业生免试录取招生办法》
第三十一条我校按志愿优先的顺序进行录取。优先录取填报我校为第一志愿学校的考生,当专业招生人数不满时方可录取填报我校为第二志愿学校的考生。
第三十二条学校将在成绩出来后确定文化考试、技能测试、心理测试合格标准,对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第三十三条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不需要参加文化考试,认定高中学业成绩(语、数、外三科原始成绩之和,补考成绩不算)作为文化考试成绩。没有学考成绩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必须按照往届毕业生的要求进行文化考试,并按往届毕业生类别进行录取。
第三十四条按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优先原则,根据一志愿报名人数,按第一专业计划数除以该专业报名总人数再乘以各类别报名人数的计算公式列出应届普高生、往届普高生和中职生的各专业实际录取计划数。例如,某专业招生计划共100人,如应届普高生、应往届中职生、往届普高生及同等学力考生一志愿分别报名200、100、100人,则各类考生实际招生计划分别为50、25、25人,保证各类别录取率基本一致。
第三十五条 按照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届中职考生、往届中职考生分类录取,根据各专业录取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满为止。若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计划数已满,则依次根据考生报考的第二、三专业进行录取,若第二、三专业也无法满足,根据考生成绩高低,服从调剂的考生在所有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服从专业调剂但各专业计划已录取满额的作退档处理。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三十六条 临床医学(益阳市乡村医生本土化人才培养班),由益阳市卫生健康委和长沙卫生职业学院根据当年各区县(市)分配的计划名额,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对象(若区县市未完成当年招考指标的全市调剂)。
第三十七条普高生、中职生若遇到同分情况,护理专业(英语方向)按英、语、数比较单科成绩;其余专业均按语、数、外比较单科成绩。体育、艺术特长生若遇到同分情况,按专项测试、语、数、外比较单科成绩。
第三十八条我校将通过学校招生网(http://zsw.cswszy.com)公示单独招生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