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医药
高等专科学校
2022年单独招生
录 取
	录取
	一、录取规则
	1.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自觉接受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
	2.各类别考生依次按院校志愿、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单招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录取时,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院校志愿、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并通知考生确认录取资格。第一志愿考生录取结束后若不满额,则进行递补录取和调剂录取。调剂录取只能在同专业组内的专业进行调剂,跨专业组的专业之间不能进行调剂。遇总分相同,则按文化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排序录取,如文化成绩亦相同则按语、数、外依次排序。
	3.退役军人考生按院校志愿优先、单招总成绩优先的原则,按考生参加考试的第一专业录取。
	4.录取人数比例:按照不同类别考生最后报考人数所占比例确定相应录取人数比例,确保各类别间招生的公平。
	5.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各专业均不招收色盲、色弱的考生。
	二、免试录取
	根据教育部政策规定,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在校学习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及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可免试录取到我校对口专业就读。
	三、录取程序
	拟录考生名单将在我校网站上公示5日,公示后如无疑议,我校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于8月中下旬和普通高考录取新生一起发放)。考生可在公示后登陆我校招生网站或拨打我校招生咨询电话:0731-28519008/28519048查询。
	四、录取考生要求
	1.凡被我校单招录取的学生,一律不能参加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2.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办理转学,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须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及《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在本校当年单招专业范围内转换。社会人员考生须录取到指定专业,不得转到其他专业。
	第六章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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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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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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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7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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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公布单招章程、单招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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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7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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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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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7日-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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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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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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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布通过资格审查考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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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7-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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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缴费、准考证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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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9日-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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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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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 
				
					 录取进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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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拟录取名单(见学校招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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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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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录取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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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安排如有变动,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