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湖南专升本招生政策指出稳步推进“专升本”考试招生模式改革
1.2021年,全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不再实行院校签约和学校推荐制,全省设立统一的“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统一下达"专升本"招生计划,公布招生专业范围和具体报名办法,招生录取数据统一归口管理。考试录取工作仍由本科学校自行组织。
2.2021年举办“专升本”教育的普通本科学校(以下简称“本科学校”)范围为全省省属本科学校(不含湖南师范大学)和独立学院。独立学院的母体高校对独立学院“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
3.扩大免试推荐录取范围。
(1)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获得以下奖项的具有“专升本”免试推荐资格: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技能大赛一类赛和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一、二、三等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一等奖;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银奖。(2)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荣誉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或毕业当年应征入伍并于2020年退役的高职(专科)毕业生。
4.继续实施两类专项计划。
(1)落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的录取比例(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不低于所在专业的录取比例,且不高于所在专业录取比例10个百分点。
(2)做好应征入伍服兵役高职(专科)毕业生退役参加“专升本”考试工作。凡就读期间应征入伍服兵役,退役复学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2021届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或毕业当年应征入伍并于2020年退役的高职(专科)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2021年“专升本”选拔考试,录取比例由本科学校确定,但不得低于60%。
2022年湖南专升本政策(部分)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高校
2022年开展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本科高校为全省省属本科高校(湖南师范大学、湘潭大学、湖南软件职业技术大学除外)和独立学院。独立学院专升本工作由其母体高校进行管理和监督。
二、招生计划
省教育厅根据教育部下达我省专升本计划,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与各校办学及生源情况,统筹安排2022年专升本招生计划。招生高校要综合考虑办学定位、教学质量和办学条件等因素,坚持就业导向,合理安排招生专业及规模,重点安排产业升级和改善民生急需的专业招生,各校具体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另行公布。专升本招生计划分为以下几种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