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免试招生办法。考生免于参加公共文化考试,但须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职业技能及社会适应性考查。
(三)竞赛获奖考生的免试招生办法。竞赛获奖免试生范围包括高职(专科)就读期间(截止到2022年3月1日)获奖的两类应届毕业生:第一类是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技能大赛一类赛和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一、二、三等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一等奖、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的应届毕业生;第二类是获得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银奖的应届毕业生。考生免于参加公共文化考试,但须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职业技能考查。我校不属于“湖湘工匠燎原计划”的招生高校。
第八条 严格落实省教育厅文件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一)普通考生录取。分专业,根据“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过程出现的考生同分成绩等情况,学校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申请,报省教育厅统筹研究后下达追加计划。(二)脱贫家庭毕业生录取。脱贫家庭毕业生与普通考生统一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完成后,如该专业的脱贫家庭毕业生录取率没有达到比例(常规录取率基础上增加10个百分点,以该专业脱贫家庭毕业生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进行计算),通过追加并单列部分计划录取脱贫家庭毕业生。依据学校统一组织的职业技能及社会适应性考查结果,结合考生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综合评价得分择优录取。录取后根据个人志愿,编入我校2022年“专升本”招生专业。依据学校统一组织的职业技能考查结果,结合考生在校期间成绩及综合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综合评价得分择优录取。(五)录取新生在我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日期内未办理报到手续且无正当理由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不予入学注册。(六)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按国家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与身体复检。对复查(复检、复试)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舞弊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七)专升本学生入学后进入普通本科三年级学习,在校学习两年(本科学制为五年的专业学习三年),不得转专业和转学。采取普通全日制学习形式就读。
第九条 按照省教育厅公布《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报名及填报志愿。
第十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及各项代收费等费用。
(一)学费。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发改委、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收费。各专业学费标准可在下列网址查询:http://admi.hutb.edu.cn/e/action/ListInfo/?classid=13。
(二)住宿费。我校住宿全部实行公寓制管理,公寓内都已配备空调和热水。住宿费根据不同公寓标准800- 1200元/生·年不等,空调使用维护费根据公寓标准50-100元/生·年不等。如有新的收费标准,以寄发的入学须知为准。
第十一条 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专升本学生进行学籍管理。
(一)学校名称:湖南工商大学
(二)证书种类:学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书实际时间填写。
第十二条 我校持续深入实施招生考试“阳光工程”,严格执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开报名、考试、录取等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妥善处置信访问题,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一)录取结果在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公布外,学校网站也将在录取结束后公布,网址为:http://www.hutb.edu.cn。
第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属湖南工商大学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