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考时佩戴监考工作证件,在考点主考领导下,主持本考场的考试工作,维护考场秩序,严格执行考试实施程序,如实详细记录考试情况。
(二)按要求参加考前培训,认真学习考试政策规定,熟悉监考业务,熟悉突发事件的处置办法和流程,熟练掌握考试相关设备的操作规程,能够识别常见的作弊工具,能够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未经培训合格不得担任监考工作。
(三)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宣读《考场规则》(有广播系统的统一播放)及考试注意事项。
(四)按规定核验试(答)卷密封情况,完成领取、发放、回收、整理、上交试(答)卷等工作。提醒考生在答题前仔细检查试(答)卷是否错发、齐全、完好、印刷清晰。
(五)按规定在视频监控下对考生进行全方位安全检查和随身携带物品检查,禁止考生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入场。对考生携带的衣帽、考试文具等进行重点检查。检查核对考生本人、《准考证》及居民有效身份证件,督促并检查考生填写考生信息是否本人,发现错误,应当要求其改正。
(六)监督考生按规定答卷,制止违纪作弊行为,并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做好相关工作,详细如实记录违规事实。
(七)考试中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通过流动监考员报考主考,考试结束前,主监考向流动监考员通报考试实施情况。
(八)制止非本考场考生和除主考、副主考、督考员、巡考员等规定以外的任何人员进入考场。
(九)遵守监考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考试工作期间,行为端庄,穿着得体,不得穿带响声的鞋子;不得携带通讯工具、智能穿戴设备、其他电子产品以及与监考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与监考无关的物品一律存放在考点办公室。进入工作场所时,主动接受安全检查和违禁物品检查。
(十)不做与监考无关或影响考生答卷的事情(如吸烟,吃东西,打瞌睡,阅读书报,聊天,抄题、做题、念题等)。不检查或暗示考生答题。不得长时间翻阅试卷。不得以任何理由把试(答)卷和草稿纸带出或传出考场。不得擅自提前或者拖延考试时间。不得擅自向媒体(自媒体)提供或发布与考试、考生有关的信息和内容,包括监考证件、培训材料、考场布置、考生情况等涉考重要材料和信息。
(十一)负责重要考试时间节点(开考、终考时间信号发出后)的时间复核工作。考试时,关注考试内挂钟是否正常运行。考前、考后检查、清理和密封考场。
(十二)完成考点主考布置的关于考试的其他工作。